足球报:谢亚龙南勇受贿百余万被判10年半,陈戌源8103万被判无期

3月26日讯 在陈戌源被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足球报》发文对比了中国足坛两次反腐风暴中的足协高层收受贿赂以及刑期的相关情况。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副书记、主席陈戌源受贿一案。2010年至2023年这十三年间,陈戌源在上港集团总裁、董事长,中国足协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协主席等职务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高达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受贿次数达到217次。

陈戌源对办案机关掌握的2100多万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主动交代了5000多万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这样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的态度,加上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表现,为他争取到了从轻处罚,但最后无期徒刑的结果也已经是中国足球闻所未见的顶格处罚。

除了陈戌源,前中国足协副主席于洪臣、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原中国足协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也在今日宣判:于洪臣被控受贿2254万余元,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董铮被控受贿2200多万元,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陈永亮被控受贿1934.444万元,因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4人累计受贿超1.4亿元。

在2012年的反腐扫黑行动中,同样是足协掌门人的谢亚龙和南勇分别受贿136.38万元和119.6554万元,均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不论是涉案金额还是刑期,陈戌源在中国足坛,绝对是“前无古人”。